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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CI创业板ETF: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3-03-13 18:46:24 来源:证券之星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代码:159821,场内简称:BOCI 创业板 ETF)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安排详

见 2023 年 2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bocifunds.com)发布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

式召开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计票之日(即 2023 年 3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生效公告日上午 10 点 30 分复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61195566 /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 6 公募基

金业务转人工)

   网址:www.boci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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